近年来,随着社会观念和经济生活的巨大变化,越来越多的单身老年人冲破世俗偏见的樊篱,寻觅生活伴侣。但这种“黄昏恋”的成功率究竟有多高呢?昨日,记者从天宁法院了解到,老年人再婚后又离异的现象越来越多。
今年3月下旬,68岁的孙婆婆走进天宁法院,坚持要与80岁的丈夫离婚。孙婆婆说,两人之前都有过一段不幸的婚姻,后经人介绍,于1977年1月登记结婚。婚前,丈夫对自己隐瞒了真实年龄和性生理方面的缺陷,真相大白后,自己提出离婚,丈夫多次表示会以行动作出补偿,可事实上,多年来,丈夫对自己缺乏起码的尊重,夫妻间没有正常的交流和沟通;丈夫是老干部,收入较高,但对自己却非常苛刻吝啬,对自己子女的态度也很粗暴。自己遭受了长期的精神痛苦,请求法院判决离婚,夫妻共同财产的三分之二归她所有。
丈夫老谢则称,在共同生活的三十多年里,自己承担了全部家庭开销,而且每月给孙婆婆生活费。可孙婆婆总要求他写遗书,将房子的三分之二给她,在家里闹,在医院也闹。自己年事已高,身患重病,实在吃不消,他说,孙婆婆的起诉违反了夫妻间扶养、扶助的义务,他坚决不同意离婚。
天宁法院审理后认为,原、被告系自主婚姻,有一定的婚姻基础,双方已共同生活了几十年,婚后感情也一度较好。双方产生矛盾,主要是双方缺乏交流沟通所致。只要原、被告今后能够注重沟通,双方多一点理解和体贴,相互尊重,共同珍惜多年的夫妻之情,夫妻关系是有望得到改善的。法院据此认为原、被告夫妻感情尚未破裂,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,法院不予支持。
今年4月下旬,年近八旬的老刘第二次走进天宁法院,要与75岁的妻子离婚。去年7月25日,他就曾向法院起诉离婚,被驳回后,老刘没有放弃,反而更坚定了离婚的念头。老刘说,他和妻子都是再婚,于1985年9月30日登记结婚。本来婚前感情基础就一般,婚后20多年,双方因经济等原因经常争吵、打闹,夫妻关系持续恶化,从去年10月8日至今就一直分居,婚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。妻子则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,自己愿意真心对待丈夫,坚决不同意离婚。审理中,老刘妻子表示会改掉“生活过于苛刻,经济过于节约”的问题,加倍关心老刘。天宁法院也依照相关规定,驳回了老刘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。
为何老年人再婚又离婚的现象逐渐增多,天宁法院法官分析个中原因:婚姻基础差、择偶动机功利性强,再加上房产纠纷、赡养纠纷和守旧观念,成为子女阻挠老年人再婚或引发再婚老人双方家庭矛盾的最大障碍。老年人“梅开二度”后再次离婚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,很多人结婚后试图控制对方的经济和财产,不择手段在婚前、婚后的财产上做手脚,导致双方关系破裂。法官表示,再婚老人应树立正确的婚姻观,心胸要开阔豁达,遇事要冷静,才能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。只有尊重另一半的感情,才能换得对方对自己的尊重。此外,随着私有财产的不断增多,再婚前要有一定思想准备,涉及家庭住房、财产要妥善处理。